近日,一慘痛的新聞震撼了社會:一名2歲女童在四川崇州的小區內,遭到兩只惡犬的兇猛襲擊。

  事件的起因是令人心痛的。一名2歲女童在小區內玩耍時,遭到兩只惡犬的瘋狂襲擊,持續時間長達近兩分鐘。女童的母親勇敢地保護她,但傷害已經造成。女童全身多處咬傷,右腎挫裂傷,右側肋骨骨折。雖然經過全力救治,她的生命得以挽回,但這一事件引發了廣大網友的震驚和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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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一事件背后有許多令人疑惑的問題需要回答。

  首先,我們需要弄清惡犬的主人是誰,為什么這兩只惡犬沒有被拴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攜帶犬只出戶的人應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繩等措施,以防止犬只傷人和傳播疫病。不拴繩遛狗的問題屢見不鮮,更何況這是大型犬只。即便狗主人在遛狗時拴繩了,一旦咬傷他人也要承擔責任,尤其是這兩只犬只屬于“散養”。

  此事件發生在小區內,也就是居民區,物業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物業工作人員是否視而不見,見而不問,不能不管不制止?如果居民特別是孩童在小區內行走就能被狗咬,狗主人當然該承擔責任,但物業也不能置身度外。

  根據報道,涉事犬只是羅威納犬,屬于禁養的烈性犬。這引發了更深層次的問題,當地相關管理部門是否嚴格按照管理規定執行對寵物的管理?

  根據《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犬只傷害他人的,養犬人應當立即將被傷害人送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先行墊付醫療費后,依法承擔責任。不知道狗主人有無露面,是否盡到應盡的責任?

  一旦惡犬傷人,該受到什么樣的處理?這不僅涉及對惡犬的處理,還關系到社會安全和防范措施的加強。

  從視頻內容看,有人看到母女被惡犬咬傷,不顧危險前去施救,如此壯舉,值得點贊。此人是誰?期待相關部門在表彰的同時,幫其申報見義勇為。

  近年來,惡犬傷人事件頻發。這不是否認市民養狗的合法性,也不是污名化動物伴侶存在的意義。然而,養狗人應當保持應有的養狗素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起碼做到遛狗時拴繩。社會公眾對這一問題有著深切的擔憂,畢竟不拴繩遛狗的慘劇并非偶發個案。

  在事件背后,我們需要加強社會安全措施。首先,對惡犬的飼養需要規范和審核。大型烈性犬只的飼養應當受到更加嚴格的監管。其次,安全宣傳和教育是不可或缺的。公眾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如何與犬只相處,如何應對可能的威脅。

  最重要的是,狗主人需要承擔起責任。養狗不僅是一項權利,更是一項責任。我們每個養狗的人都應確保自己的寵物不會對他人造成傷害。此外,公園和公共場所的安全管理也是至關重要的,安全標識和警示應當設置得更加明顯。

  我們需要社會各方的合力。社會團體和志愿者可以參與教育和安全宣傳活動。媒體也有著巨大的社會責任,應該傳遞安全信息,引起公眾的關注。

  這起事件是一個令人痛心的提醒,養狗是一項責任重大的事情,而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從這個事件中,我們可以汲取教訓,共同努力,為社區和公共場所創造一個安全、和諧的環境。不僅是狗主人,每個人都應該為社會的公平正義和公共安全盡一份力。我們必須確保每一個孩子都能在健康、快樂和安全的環境中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