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時期藥物中毒的情況較為常見,僅次于家庭意外傷害。這類中毒事件多發生在2至4歲的幼兒中,其中男孩的比例較高。這是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兒童對外界充滿好奇心,同時缺乏必要的判斷力。如果藥物或毒物的保管不當,可能導致兒童誤服從而中毒。此外,由于兒童患病的機會遠超成人,用藥的機會也遠超成人,而他們的機體解毒功能遠不如成人健全,對藥物的耐受力也遠不及成人,尤其是嬰幼兒,因此用藥更易發生毒副作用。

藥物中毒的種類繁多,常見的有鎮定安眠藥、止痛藥、鎮咳藥、抗生素、皮膚外用藥、胃腸道用藥等。在大多數情況下,診斷可根據毒物接觸史和用藥史進行,中毒癥狀與成人類似。但若中毒史不明確,患兒無法準確敘述,或診治時已昏迷不醒,則臨床診斷會變得困難。有時中毒癥狀與常見內科疾病相似,容易導致誤診或漏診。

例如,一個成人注射鏈霉素等藥物可能導致毒副作用,可能先出現耳鳴、眩暈等癥狀,停藥后可避免耳聾發生。但對于嬰幼兒來說,他們可能無法敘述這些癥狀,導致難以及時發現,甚至可能錯過治療時機。因此,家長應避免兒童接觸有毒、有害的物品。

在兒童用藥過程中,家長應仔細觀察,早期發現毒副作用。同時,對中毒癥狀要保持高度警惕,特別是在出現以下情況時:如兒童出現難以解釋的嗜睡、神經癥狀或其他奇怪行為;不明原因的多系統損害;外傷,特別是難以解釋的摔傷。此時,應搜集現場物品,如嘔吐物、剩余食物、器具、大小便等,以便于就診時供醫護人員參考。

對于懷疑藥物急性中毒的患兒,病情輕者,可以先進行觀察并給予一般處理。可以將患兒移離毒物污染場地,往往比數小時甚至數日的治療更為有效。毒物污染的衣物應立即脫掉,并用大量清水反復洗試接觸毒物的皮膚15分鐘以上。忌用熱水,以微溫為宜。眼內染毒可用生理鹽水或清水徹底清洗,特別是強酸或強堿類濺入眼內,更需反復沖洗,時間不少于半小時。

對于口服攝入的毒物,除非是毒物性質不允許,如強酸、強堿等腐蝕劑或吞服煤油、汽油,以及患兒神志不清不能配合外,否則應對所有攝入毒物進行清除。一般毒物在吞服6小時內均應催吐,可以喝大量的微溫鹽水(半量鹽加入250毫升水)或牛奶3-4杯后,用棉棒、筷子或手指等刺激咽部催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