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孫某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多次在教師辦公室、他開辦的“小飯桌”房間內等地,對14名未成年男學生實施了猥褻。這些受害學生都是他的學生,他們有的還未滿14歲,有的已經滿了14歲。這些孩子們原本應該在陽光下快樂地成長,卻在孫某的魔爪下遭受了無法挽回的傷害。

image.png

  阜南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認為孫某的行為已經構成了強制猥褻罪和猥褻兒童罪。法院認為,孫某的行為嚴重侵犯了孩子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于是,法院依法對其從重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禁止其從事教師職業。

  一審宣判后,孫某不服判決,隨即上訴至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經審理,駁回了他的上訴請求,維持了原判。這個判決讓人們感到欣慰,它表明了法律對于保護未成年人的堅定決心。

  看到這里,我不禁發問:教師公德何在?作為教師,本應該是孩子們的引路人,引領孩子們走向未來,幫助他們成長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這是每一位教師的職責和使命,也是他們所承載的社會期望。然而,孫某的行為卻讓人們對教師這個職業產生了疑慮和擔憂。

  學生對教師有著天然的信任和依賴,而正是因為這份信任和依賴,教師才有責任以身作則、立德樹人、為國育才。然而,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孫某卻背離了這份信任和責任,對未成年學生實施了猥褻等性侵行為,給他們的身心健康都帶來了深重的傷害。

  孫某行為著實讓人感到震驚和痛心。他不僅沒有成為孩子們的引路人,反而成為了孩子們的迫害者。他利用自己的職務之便,對多名學生進行了性侵和猥褻,這種行為不僅違背了教師的職業道德,也違反了法律法規。

  教師應該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和良好的教育素養,同時也需要接受嚴格的培訓和教育。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和使命,成為孩子們的引路人。

  同時,教育制度也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我們需要建立更加嚴格的教育管理制度,加強對教師的考核和監管,確保每一位教師都能夠勝任自己的工作,為孩子們的成長和發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教育環境的安全穩定,阜南縣人民法院在判決中特別強調了對孫某的從業禁止。這意味著,孫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將無法再從事教師職業,這也為預防類似事件的發生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從此案可以看出,法律對這種性侵兒童的行為已經越來越嚴厲,并且正持續強化對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但是,保護未成年人的責任不僅僅是司法機關的事情,更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共同關注和努力。只有全社會都能共同行動,才能確保未成年人的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