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做試管嬰兒導致宮外孕的原因較多,除了自身因宮腔環境不佳導致的宮外孕外,其試管治療過程中的操作若是出現不當,那么也會出現宮外孕。所以當醫院出現誤診或延誤治療、操作不當等導致女性2次宮外孕,那么可能需承擔相應責任,不過具體還需由專業的醫療事故鑒定后再判斷。
  解讀導致試管嬰兒宮外孕的因素
  試管嬰兒發生宮外孕的原因較為復雜,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輸卵管因素
  若是出現輸卵管病變,如輸卵管炎癥、粘連、積水或功能異常,會影響胚胎正常運輸,使胚胎易在輸卵管內著床。同時曾有宮外孕或輸卵管手術史的患者,再次發生宮外孕的風險較高。
  2、子宮環境異常
  若是患者的子宮內膜異常,如子宮內膜過薄、炎癥、息肉或粘連等,會影響胚胎著床,導致胚胎游走至宮外。同時子宮形態異常可能干擾胚胎正常著床位置。
  3、移植操作
  在試管移植時,胚胎移植深度過淺或靠近輸卵管開口,可能使胚胎更容易進入輸卵管。同時移植過程中過度刺激子宮,可能引發子宮收縮,導致胚胎移位。
  4、胚胎質量
  做試管時,移植后胚胎需在宮腔內游走3-4天才能著床,期間可能誤入輸卵管。同時染色體異常或發育不良的胚胎,可能影響與子宮的“互動”,增加宮外孕風險。
  5、激素與藥物因素
  試管嬰兒過程中使用的促排卵藥物可能影響子宮內膜容受性,或導致子宮收縮,增加胚胎游走風險。同時孕酮等激素不足可能影響子宮內膜蛻膜化,而這也不利于胚胎在宮腔內著床。
  做試管嬰兒2次宮外孕的責任劃分
  試管2次宮外孕是否屬于醫院責任,需結合具體情況判斷,以下是關鍵分析:
  1、醫院責任的判斷依據
  根據法律規定,醫療損害責任以醫院存在過錯且過錯與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為前提。所以只要是做試管嬰兒2次宮外孕,是因為胚胎移植操作不當(如胚胎移植時推注速度過快、壓力過大)、若醫院未能及時發現宮外孕或采取不當治療措施等,那么做試管嬰兒2次宮外孕是醫院的責任。
  2、其它因素
  若是通過試管嬰兒技術將胚胎移植到宮腔,但因個人身體或是胚胎本身等導致宮外孕,那么做試管嬰兒2次宮外孕不屬于醫院的責任,畢竟這是自然生理現象,通常不屬于醫院責任。
  針對出現做試管嬰兒2次宮外孕的情況,建議與醫院溝通,要求其說明宮外孕的原因及診療過程是否存在過錯。若協商無果,可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或司法鑒定,由專業機構判斷醫院是否存在過錯及責任程度。此外若鑒定結果支持醫院存在過錯,可通過訴訟要求醫院承擔賠償責任,包括醫療費用、誤工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而這樣也是通過專業鑒定和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