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人同居,生下孩子卻不聞不問,還拒不按照法院生效調解書支付撫養費。而在二手交易平臺上,他轉讓的多是價值數千甚至上萬元的奢侈品......。考慮到他有履行能力卻屢次規避、逃避執行,日前,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和罰款措施。

  同居生子不聞不問

  張某與胡女士系同事關系,2018年8月,張某隱瞞自己已婚并育有一子的事實,欺騙胡女士稱自己已離婚,隨后兩人戀愛并同居一段時間。2021年3月,胡女士為張某生下兒子。

  2021 年 3 月,胡女士為張某生下兒子,孩子出生后,張某不僅對孩子不聞不問,還在同一時期與妻子生育了第二個孩子。胡女士無力獨自撫養孩子,遂將張某訴至浦東法院,認為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要求張某支付撫養費。

  在法院的溝通協調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張某每月向胡女士支付2000元撫養費,直至孩子年滿18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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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撫養費

  不料,張某拖欠贍養費沒多久,案件就進入了強制執行程序。法院依法向張某發出了執行通知書,并凍結了張某名下的房產。

  然而,張某始終未到法院履行,也拒不報告財產情況,法院遂主動與他聯系限制高消費。在 "限高 "的壓力下,2022年底,張某主動履行了給付拖欠贍養費1.8萬元的義務。當天,執行法官對張某進行了教育,勸說他承擔起贍養責任,同時也明確告訴他,現在再拒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然而,距離法院強制執行剛剛過去兩個月,張某又拖欠贍養費,胡女士再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向張某發出執行通知書,并前往其住所張貼傳票,但張某始終未出現。

  拘留所里的父親節

  近日,浦東法院執行局利用周末時間,對平時無法傳喚、下落不明、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屢次規避、逃避執行的張某就是其中之一。

  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線索,法官調查發現,張某平日生活富足,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倒賣物品,幾乎都是價格不菲的奢侈品,明顯具有履行能力。

  周六一大早,執行法官張春燕來到張某家中,將 "隱身 "已久的張某抓獲。經過釋法明理,張某依然態度消極,不愿支付贍養費。面對張某多次拒不執行的惡劣行徑,法官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處罰款2000元。

  次日是父親節,本應是子女與父親享受親情的日子。但有三個孩子的張某,卻獨自在看守所度過了這個 "特殊 "的節日。在法院 "拘留+罰款 "的嚴厲懲戒下,張某第二天就履行了全部案款。

  "希望下次能用2000元給孩子買禮物,而不是交法院罰款...... "在法官的教育下,張某寫下承諾書,表示今后一定按時繳納贍養費,盡到父親的責任。案件順利執結后,胡女士還給執行法官送來了錦旗。